联系客服

002765 深市 蓝黛科技


首页 公告 蓝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蓝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蓝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蓝 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 6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1.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3%。

    2、公司将在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蓝黛科技”)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0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限制性股票 80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授予人数为 76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公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109)。

    3、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16)。

    4、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2 年 01 月 0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76 人,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745.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01 月 12 日。

    8、2022 年 0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 60.00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6 月 24 日,授予价格为 3.46 元/
股。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 年 0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0、2022 年 0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09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 3 名激励对象现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8.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5.00 万股调整为 787.00 万股,授予对象由 81 名调整为 78 名。

    11、2023 年 0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所属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 6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8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前述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因公司及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蓝黛科技(母公司)和动力传动事业部的1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82.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同意对前述 8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及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
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上市日起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公司本激励计划共向 7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01 月 12 日。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完成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8.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目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73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7.00 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对照上述规定进行了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