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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蓝黛科技: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0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82,625,29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9,131,264.50 元,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投资者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为 582,625,29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仍为 582,625,290 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2,625,29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5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0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05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05 月 0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05
月 1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

  咨询联系人:卞卫芹

  咨询电话:023-41410188

  传真电话:023-4144112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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