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证券代码:002762 公告编号:2022-024 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2年5月13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2年5月13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02,987,44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7.33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2,970,4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7.3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71,97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54,97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0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8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 2,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8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8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8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8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8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1,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