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 2020-025 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4,02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1 元人民币(含
税)。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2020 年 5 月 29 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4,025,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8,942,750.00 元,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正式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
请见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号)。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4,02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38,942,750.00 元;本年度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1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54,025,000 股,本次分红后总股本数量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1 00*****190 林浩亮
2 00*****261 林若文
3 01*****798 林浩茂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8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 107 号 金发拉比证券投资部
2、咨询联系人:薛平安先生
3、咨询电话:0754-82516061
4、传真电话:0754-82526662
七、备查文件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