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多喜爱 公告编号:2019-016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由于本公司股票目前交易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
重要提示:
1、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多喜爱”)股票(股票代码:002761)已自
2020 年 1 月 9 日开始连续停牌,此后多喜爱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
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
2、根据多喜爱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多喜爱现金选择权最高派发数
量不超过 427,295 份,公司对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8 日)有权行使现金
选择权的股东身份进行核定,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2020 年 1 月 14 日)向于现金选
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共计派发 367,195份,最终派发数量以经核定的数量为准。
3、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期间(2020 年 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工
作日的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内以其持有的多喜爱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
4、本次多喜爱股票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 Delta 值的绝对值低于 5%,为 3.44%。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2011 年修订)》,本公司将采用手工申报
方式实施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均通过手工方式完成。手工行权的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文“三、申报行使现金选择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5、2020 年 1 月 7 日,多喜爱现金选择权价格为 8.69 元/股,股票收盘价为 10.91 元/股,
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 25.55%。截至 2020 年 1 月 8 日,即本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
个交易日,多喜爱现金选择权价格为 8.69 元/股,股票收盘价为 10.70 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 23.13%,经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8.69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及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多喜爱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
易”)的方案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
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一、 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获得现金选择权且在申报期间(2020 年 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工作日的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内履行有效申报程序的多喜爱异议股东可
以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对于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相应股份。
二、 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一) 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8034
简称:多喜 DXP1
(二) 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2761
标的证券简称:多喜爱
(三)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方式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有的可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数量派发。
1、现金选择权将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
2、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均持有本公司股票,则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股数量,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派发,直至实际派发数量等于该股东应享有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四)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及数量
多喜爱股东所持每 1 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将获派 1 份现金选择权,根据多喜爱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多喜爱现金选择权最高派发数量不超过 427,295 份,
公司对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8 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身份进行
核定,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派发日(2020 年 1 月 14 日)向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共计派发 367,195 份,最终派发数量以经核定的数量为准。
(五) 现金选择权的上市安排
不上市交易。
(六)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 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 1 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出
售 1 股公司股份。
(七)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8.69 元/股。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八) 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
采用手工申报的方式。
(九) 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
00。
(十) 到期后未行权权利的处置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后,未申报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三、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
(一) 行权确认
1、现金选择权手工申报期间,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填写并签署《投资者手工申报行权确认书》(格式请见附件)。
2、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上述确认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复印件、2020 年 1 月 8
日收市后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复印件、2020 年 1 月 8 日收
市后的持股凭证)以及相关证券账户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9年 6 月 17 日)至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期间交易多喜爱股票的交易记录在规定的申报期间内以传真、邮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邮寄方式的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时间内(申报时间另行公告)。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 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1、符合条件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2、在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前,有权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确认其拟行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的本公司股份。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应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并且应于申报前解除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有权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有权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4、已提交多喜爱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多喜爱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多喜爱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多喜爱股东需要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应不晚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前办理完毕提前购回手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
6、现金选择权将以申报主体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为单位派发。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期间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无法行权,因此特别建议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
(三) 行权期间股票交易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四) 行权结算的具体流程
行权成功后,将计减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现金选择权权利和本公司股份;合格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所涉及的股份划拨过户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名下后 3 个工作日内,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向相关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指定的账号支付现金并同时代扣股票划拨过户所产生的相应税费。
(五) 申报期满后,有权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六) 费用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通过手工方式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撤回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所产生任何费用自行承担。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根据行权股份划拨申请的股份数量,向相应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代收行权股票过户费。
四、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中国信达。中国信达信誉良好,融资能力较强,具备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履约能力。
五、 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时间安排
日期 事项
公司发布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告
2020 年 1 月 8 日 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票开始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2020 年 1 月 9 日
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于申报首日和截
2020 年 1 月 15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期间
止日刊登提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