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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5

天际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56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2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2-034)。

    3、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2 年 4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至此,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5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3.91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上市。

    7、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至此,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1 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91 元/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年 7 月 29 日上市。

    9、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5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解除限售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10、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解除限售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市流通。

    11、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1、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
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 年营业收入
不低于 32 亿元或 2022 年-2023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59 亿元。根据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3,274,624,049.68 元、
2,193,032,123.05 元,2022 年、2023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为 5,467,656,172.73元。因此,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能达标。
    2、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
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 年营业收入
不低于 38 亿元或 2022 年-2024 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97 亿元公司。由于
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六氟磷酸锂的平均价格由 2022 年
最高峰的接近 60 万元/吨下降到 2023 年年底的 7 万元/吨左右。公司主要产品六
氟磷酸锂在产销量未显著提高的情况下,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无法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公司股票价格、授予成本、限制性股票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56 名激励对象,数量合计为 3,200,000 股。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3.91 元/股。根
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408,552,5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综上,因公司在权益分派时已将分红下发至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13.91 元/股调整为 13.64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
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540,550    19.73%  -3,200,000  96,340,550    19.21%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    3,200,000    0.63%  -3,200,000          0    0.00%
                股

        高管锁定股      310,512    0.06%          0    310,512    0.06%

        首发后限股  96,030,038    19.03%          0  96,030,03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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