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吴锡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陶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陈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薛晨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从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提名董事中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 3 人,符合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锡盾、陶惠平、陈俊明、薛晨健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余超生先生、苏旭东先生、吴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余超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苏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吴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超生、苏旭东、吴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锡盾,男,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助
理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历任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星嘉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天际健康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驰骋天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天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任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锡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5,206,032 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惠平,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江苏新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艾利希尔新华(常熟)特殊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天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陶惠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3,449,805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俊明,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师。
曾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黄河支行行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行长助理。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新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驰骋天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凯泊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陈俊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薛晨健,男,199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科员,驻墨西哥贸易投资代表处代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长助理、副科长、科长,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泰邦特富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兼任张家港星成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镌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监事。
薛晨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超生,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
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0 年 4 月
至今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曾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超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旭东,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注册会计师。
2005 年至今,历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事业部财务部经理、
审计部经理、会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旭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