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1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855.2567 万元。 50458.2605 万元。
第二十 条 公 司股 份总数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 408,552,567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504,582,605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A 股)。 (A 股)。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锡盾
2023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