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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58 深市 浙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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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7

浙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杭州市滨
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包中海、林昌斌、姚瑶、李文华、钱木水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7,640 万元(含)。其他类型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年初预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林上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夏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夏晓峰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夏晓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号)。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晓峰,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
校研究生学历。1995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浙江省供销社就职,其间 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合
作经济指导处处长,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财务处处长。2021 年 6 月至今
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夏晓峰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夏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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