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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医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华通医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5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
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张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全先生、监事余群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陈志浩先生、王炳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陈志浩先生、王炳武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志浩,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先后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
料公司化肥部业务员、化肥部副经理。1999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浙江农资
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二部经理兼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6
年 2 月任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浙江宁丰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先后任惠多利农资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8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 年 5 月至今任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浙农仓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浙农农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浙农创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浙农
仓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董事长。

    陈志浩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志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炳武,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级财务会计师。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浙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外派财务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杭州鑫晨服饰有限公司主办会计。
2010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纪检监察

部干事、纪检监察部部长助理。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杭州一鼓智讯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内审副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
副科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7 月至
今任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王炳武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炳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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