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4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0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1,426,050股的0.50%。
2、公司将尽快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流通前,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5日,南兴装备公布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17年5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7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72名激励对象授予169.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2元/股,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21日。
8、2018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18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为每股17.59元,该部分新增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8月23日。
10、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李春泉、熊文、颜国庆、惠全宁、陈扬炼、
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21.012元,回购总金额为945,54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1,426,050股减至131,381,050股。
1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1月6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足解除限售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适当人选;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0,818.87万
元,其中股权激励成本影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响净利润为284.05万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4-2016年净利润均值为基 则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
3 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上述“净利润”利润为11,102.92万元,较
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归属于上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东净利润6,640.38万元同
比增长67.20%,符合增长
率不低于35%的业绩考核
目标,满足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
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
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 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164
4 售比例: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
考核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评级
考核结 S≥90 90>S≥ 80>S≥ S<60
果(S) 80 60
标准 1.0 0.6 0
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0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1,426,050股的0.50%。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万股) 数量(万股)
杨建林 董事、董事会秘书、 8 3.2 4.8
财务总监
何健伟 副总经理 8 3.2 4.8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49.1 59.64 89.46
人员(162)人
合计(164)人 165.1 66.04 99.06
注:激励对象中杨建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健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