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3 号)核准,永兴特种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84 号”文同意,公司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兴转债”,债券代
码“128110”。
“永兴转债”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进入转股期,并于 2021 年 1 月 5 日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行使“永兴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并于 2021 年3 月 3 日完成“永兴转债”的摘牌。在此期间,“永兴转债”累计转换成公司股份 40,920,150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920,150 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5,03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405,950,150 元。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修订条文列示如下: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第六条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503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95.015 万
元。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2 公司股份总数为36,503 万股,均为普通 公司股份总数为40,595.015 万股,均为
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上述修改外,《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