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4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要求。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自有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
订了《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协议》,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10,000.00 万元购买其发
行的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产品收益率 4.12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告(编号:2019-041 号)。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000.00 万元购买其发行的利多多公司 JG1003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80 天),产品收益率:3.75%/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告(编号:2019-066 号)。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
回本金及收益。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
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