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3,374,532.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减去按照当年净
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5,337,453.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83,248,007.79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46,800,000.00元,期末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1,854,485,087.07元。近三年,合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826,859,777.29元。。
鉴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人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如下: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6,00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人承诺在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对第四届董事会提交审议的《关于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对本议案投赞成票。
提案人:高兴江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