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6 日
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为
375,438,385 股,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永东转
债”)转股期,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永东转
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31 刘东良
2 01*****920 刘东杰
3 01*****283 靳彩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西省稷山县高渠村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巍 贾璐
咨询电话: 0359-5662069
传真电话: 0359-5662095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