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2日
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610000元(含税),共计分配不超过38,429,270.96元。(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1.449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1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 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2000元;持股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注2:截至2018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222,076,755股,鉴于目前
公司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永东转债”)转股期,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4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永东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5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034号《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六、咨询机构:
地址:山西省稷山县西社工业园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巍 解否美
电话: 0359-5662069
传真电话: 0359-56620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