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
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仕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
务超过 20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苏清炼,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审计工
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王佳锦,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吴莉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仕谦、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清炼、王佳锦、项目质量复核人吴莉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对此事项,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本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