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
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
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
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3、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
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鉴于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
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
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
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2 月 16 日、3 月 4 日、3 月 17 日、4 月 1 日、
4 月 15 日、4 月 21 日、4 月 26 日、4 月 27 日及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10、2023-015、2023-021、 2023-027、2023-032、2023-036、2023-039、2023-041、2023-042)提示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