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12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投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
于 2017 年 10 月-2019 年 10 月按公司的实际出资比例(8.9942%)进行了 3 次分红,
公司累计收到分红款 1,134,431.72 元。为尽快实现回款、锁定退出收益,2020 年 7月合伙企业决定通过先行转让并保留未来权益的方式实现从投资的项目中退出,因此,
自 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6 月公司先后 6 次累计收到项目退出款及收益分配款
118,936,235.75 元。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项目退出款及收益分配款 120,070,667.47 元(其中:
投资本金 3,000 万元、收益为 90,070,667.47 元)。
二、退出的原因及方式
款的分配,公司已收回全部投资本金及相应投资收益,后续不享有任何投资收益,作为名义上的有限合伙人仍需承担投资风险,因此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以转让基金份额方式退出该合伙企业,即:将持有的合伙企业 8.9942%的出资份额以 250,783.06 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州恒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恒天”),该转让价格以合伙企业 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伙人权益为参考,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完成退伙程序后,公司不再持有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苏州恒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46511334T
(三)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国际广场 1 幢 1107 室
(四)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六)出资额:5610 万元
(七)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1 日
(八)营业期限:2015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0 日
(九)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日期
1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10.00 98.2175% 2022-8-1
2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7825% 2015-10-30
合计 5,610.00 100.00% —
苏州恒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M5W307
(三)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五)出资额:33,354.8 万元
(六)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3 日
(七)营业期限:2016-06-03 至 无固定期限
(八)住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九)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合伙人情况:广西交投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6.1896%)、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4.9903%)、赵晓玉(出资比例:11.0929%)、宁波江北区曼福九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6.1896%)、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比例:8.9942%)、山东共同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9961%)、苏州悦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581%)、钟旭东(出资比例:3.2979%)、宁波江北区瑞隆九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79%)、母彬(出资比例:2.9981%)、宁波江北区盛欣九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7882%)、苏州恒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7988%)等 34 位合伙人。
(十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799,468.75 962,988,027.83
负债总额 25,153,270.29 35,938,851.63
合伙人权益 3,646,198.46 927,049,176.20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100,474,403.56 403,062,639.04
利润总额 -100,474,403.56 403,062,639.04
净利润 -100,474,403.56 403,062,639.04
注:以上数据由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转让方: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恒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基金份额是基于转让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而持有的苏州泰昌基金 3,000 万元基金份额。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标的基金份额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0,783.06 元(大写:贰拾伍万零柒佰捌拾
叁元零陆分),受让方应在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第三条 基金份额的转让
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转让日。自转让日起,受让方根据本协议和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享有其项下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及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有关文件项下的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止期间,苏州泰昌基金不向合伙人进行任何财产性分配。
本次基金份额的转让方、受让方约定,合伙企业在份额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后,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在约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支付份额转让价款。
第四条 税款及交易费用(如有)
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款以及本次转让的手续费等交易费用,由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 标的基金份额的转让手续
双方应及时向份额登记机构提供认可的基金份额转让文件并办理标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工商变更事宜。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已从合伙企业累计获
得项目退出款及收益分配款 120,070,667.47 元(其中:投资本金 3,000 万元、收益90,070,667.47 元),鉴于后续公司不享有任何投资收益,且合伙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不会进行清算,作为名义上的有限合伙人仍需承担投资风险,因此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以转让基金份额方式退出该合伙企业,完成退伙程序后,公司不再持有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合伙企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