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 年 5 月 22 日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年 6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03 元/股。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登记工作,共计向 96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51.09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6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9 年 7 月 11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届
满,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2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54,524 股,回购注销 432,638 股,回购价格由 19.03 元/股调整为 6.3548 元/
股。并于 2019 年 8 月 11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工作。
2020 年 7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0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届
满,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5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2,706 股,回购注销 364,693 股,回购价格由 19.03 元/股调整为 5.4704 元/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工作。
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23 日、2018 年 6 月
27 日、2018 年 7 月 18 日、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 7 月 12 日、2019 年 8 月 16
日和 2020 年 7 月 10 日、2020 年 8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17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截止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866,875 股。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
次拟回购注销 90 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737,442 股,详细情况如下: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0,799 股由公司 回购并注销。
2、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对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需对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并注销,共计 636,643 股,具体回购注销的数量如下(单位:股):
公司层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 第三个解除限 根据考核结 拟回购注
面可解 比例及人数 售期计划解除 果拟解除限 销的股份
除限售 考核结果 可解除限 人数 限售的股份数 售的股份数 数
的比例 售比例
优秀 100% 36 918,046 701,775 216,271
76.44% 良好 80% 36 699,306 427,658 271,648
合格 50% 0 0 0 0
不合格 0% 11 148,724 0 148,724
合计 —— —— 83 1,766,076 1,129,433 636,643
3、本次不涉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期间,公司实施了一次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回购价格调整为 5.2504 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详细调整情况参见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三)本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占本计划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14.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9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增减(+,-) 变动后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60,289,857.00 36.73 -1,866,875.00 158,422,982.00 36.37
高管锁定股 152,939,252.00 35.05 — 152,939,252.00 35.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7,350,605.00 1.68 -1,866,875.00 5,483,730.00 1.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6,081,614.00 63.27 1,129,433.00 277,211,047.00 63.63
三、总股本 436,371,471.00 100 -737,442.00435,634,029.00 100
注: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增减”包括: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1,129,433.00 股
和回购注销的股份数 737,442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