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投资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国光园林”)。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决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投资注册设立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一)名称: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平泉街道
(四)法定代表人:何颉(暂定)
(五)注册资本:6000 万元(暂定)
(六)经营范围:园林、林业、农业相关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园林施工、园林养护、古树名木养护、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调查、林业规划设计;会议服务;批发、零售:园林绿化用品、园艺花卉种子(不再分装的袋装种子)、林木种子、园林机械工具设备、农用机具、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农药(不含危化品)、化肥、复合肥、有机肥、生物肥、微肥、农膜、化工原料、日化产品、金属油污清洗剂、消毒产品(不含危化品)。国家允许该企业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前述事项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国光园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是以独资方式新设立子公司,未签订投资协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园林绿化具有明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园林是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园林绿化对于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其独特的文化、环保、生态概念已经获得广泛认同。
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目前,大多数城市已经将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城市绿化目标,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向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发展。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日益明显。
园林绿化系统作为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增添城市的文化特征,提升城市住宅的品味,为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2、非农业用药是园林绿化行业不可或缺的要素
园林绿化行业是具有多种产业特性的综合性行业,主要包括绿化苗木种植、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等四个方面。非农业用药在绿化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等方面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非农业用药市场的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生产、开发了系统的园林养护产品,积累了丰富的园林养护经验,建成了覆盖中国大陆、拥有 1000 多个经销商的营销服务网络。在服务园林绿化行业的同时,公司非农业用药产品销售也不断扩大。
3、园林行业的持续发展,使非农业用药市场的空间不断扩大
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园林行业创造了潜在的市场需求,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近年来、政府陆续颁布了多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法规,显示出政府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修复、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家庭园艺、家庭绿植、花卉的需求快速增加,对非农业用药的需求逐年提高。本次公司把非农业用药经营业务拆分出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独立开展业务,是根据非农业用药行业发展现状,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的、积极的决策,对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新设立的国光园林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坚持国光园林的经营方向,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完善和运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后,将使公司在非农业用药市场的业务开展更加顺应市场需求,促进公司在非农业用药市场的快速发展。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