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提议人:主要股东、副董事长、总裁颜亚奇先生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19 年的盈利
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
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00 2.50 1.58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2,408,863.00 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
分配总额 现金人民币 93,102,215.75 元;送红股 0.0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8 股,合计转增股本 58,840,6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31,249,463.00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
提示 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确定利润分配方案的理由
1、利润分配总额及来源的确定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85,984,144.70元,2019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6,181,321.36元。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01,133,897.13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03,602.95元,根据《证监会对<会
计问题征询函>的复函》(会计部函[2008]50号)文件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因此,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98,630,294.18元。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19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三、其他说明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