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2018年5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5月22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8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6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03元/股。
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96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51.09万股限制性股票。
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27日和2018年7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96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32,638股,详细情况如下: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3,164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对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需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共计179,474股,具体回购注销的数量如下(单位:股):
公司层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个解除限 根据考核结 拟回购注
面可解 比例及人数 售期计划解除 果拟解除限 销的股份
除限售 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比例 人数 限售的股份数 售的股份数 数
的比例
优秀 100% 85 1,186,400 1,030,390 156,010
86.85% 良好 80% 4 20,375 14,157 6,218
合格 50% 3 22,975 9,977 12,998
不合格 0% 1 4,248 0 4,248
合计 —— —— 93 1,233,998 1,054,524 179,474
上述股份数系依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数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详细调整情况参见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两次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9.03元/股调整为6.3548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详细调整情况参见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本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9.9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6%。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增减(+,-) 变动后股本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136,232,465.00 36.54 —— 134,745,303.0036.18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1,865,964.00 35.37 —— 131,865,964.0035.41
股权激励限售股 4,366,501.00 1.17-1,487,162.00 2,879,339.00 0.7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6,609,036.00 63.46+1,054,524.00237,663,560.0063.82
三、总股本 372,841,501.00100.00 -432,638.00372,408,863.00100.00
注: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增减”包括: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1,054,524股和回购注销的股份数432,638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以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以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