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 世龙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5 人,无委托出席董事或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汪国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0 万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有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将本次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