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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世龙实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区世龙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国清先生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8,013,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50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公司股
份 136,58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91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
表公司股份 1,428,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50%。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参会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9,09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7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670,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3.19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28,1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0.595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周萌律师、黄波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29%;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29%;反对2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9%;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29%;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9%;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3%。

  关联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90,115,000股)、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20,400,000股)、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表决权18,400,000股)已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29%;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9%;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3%。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经营层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计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29%;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9%;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83%。

    16、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7,78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7%;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8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29%;反对 2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述
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黄波、周萌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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