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汪利民、陆豫、蔡启孝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和 2020 年度工作计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81,060.40 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
19.73%;2019 年营业总收入 184,951.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56%;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24.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32.0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0 年营业总收入 237,007.44 万元,利润总额 17,284.43 万元,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32.88 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盈利水平,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
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化、管理团队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利润 1,2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预计日常关联购销交易总额为不超过
6,687 万元(不含税),实际交易发生总额为 6,317.26 万元(不含税)。2020 年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预计全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量将有所增长,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883 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刘林生、汪国清和曾道龙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 公 司 2019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以及人行基准利率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项目投资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贷款工作效率,降低筹资成本,提议授权总经理张海清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相关银行洽谈有关融资事宜,代表公司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担保或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事项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
“烧碱、盐酸、液氯、氢气、硫酸、AC 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氯酸
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氨水、液体二氧化硫、4-氯丁酸甲酯、
氯代乙二醇单丙醚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化工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
“烧碱、盐酸、液氯、氢气、硫酸、AC 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氯酸
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氨水、液体二氧化硫、4-氯丁酸甲酯、氯代乙二醇单丙醚、双氧水、液体消毒剂及上述产品的副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由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 文: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烧碱、盐酸、液氯、氢气、硫酸、
AC 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氯酸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氨水、液体二氧化硫、4-氯丁酸甲酯、氯代乙二醇单丙醚的生产、销售(有效期
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烧碱、盐酸、液氯、氢气、硫酸、AC 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次氯酸钠溶液、水合肼溶液、氯化亚砜、液氨、氨水、液体二氧化硫、4-氯丁酸甲酯、氯代乙二醇单丙醚、双氧水、液体消毒剂及上述产品的副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21 年 1 月18 日);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出口(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