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实施日期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7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5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2 08*****827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3 08*****472 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4 08*****858 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592 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4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首发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其减持价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根据公司首发后历年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以及本次权益分派情况,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东最低减持价调整为不低于7.20元。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世龙实业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章慧琳
咨询电话:0798-6735776
传真电话:0798-673561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