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907,783.4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469,055.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46,905.57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510,339,137.43元。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更好地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对本事项的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