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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8

埃斯顿: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59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吴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
何灵军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何灵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何灵军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司法执业资格。曾就职于上海船舶
设备研究所、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何灵军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何灵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何灵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聘任何灵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2785597

  邮箱:zqb@estun.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 1888 号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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