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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变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8

埃斯顿:关于变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55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进行股权激励。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19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2019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2019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完成回购事项,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727,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8057%,购买的最高价为 9.19 元/股、最低价为 8.25 元/股,已使
用资金总额为 59,638,097.07 元(含交易费用 8,353.01 元)。


    二、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  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进行股权激励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变更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关于变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将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进行股权激励,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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