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44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埃斯顿”)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1888 号(江宁开发区)会议室以部分现场、部
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候选人何灵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何灵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预计
在短期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淳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基于未来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通过购买土地用于投资建设高淳产业项目,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12 亿元(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7 亿元,含土地、厂房、行政研发用房、装修、设备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办理与本次投资建设高淳产业基地项目的相关事宜。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淳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
附件:简历
何灵军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司法执业资格。曾就职于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灵军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何灵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