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69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840,264,296 股的 0.0005%,回购价格为5.726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 1 人。
2、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2、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3、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8 日为授予
日,授予 36 名激励对象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
6、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重新确认,最终确认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798 元/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将根据实际需回购的数量依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调整方法做相应调整;对离职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晓军 1 人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9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7、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 告 》。 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12,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9、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对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30 人,涉及 608,400 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时,对离职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成等 5 人,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6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 5.79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0、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260,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12、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重新确认,最终确认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726 元/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将根据实际需回购的数量依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调整方法做相应调整;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离职的储斌等 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726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3、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 告 》。 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15、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21,400 股,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时,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余国军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6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 5.726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6、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63,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18、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李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8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 5.726 元/股。
19、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8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95%,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21、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对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23 人,涉及 611,200 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 1 名对象
刘海皓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 5.726 元/股,占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033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005%。
22、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