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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埃斯顿: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57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概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资金理财
作为公司日常资金管理的一部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品种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
短期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
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


  4、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决议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上述投资不会影响及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投资,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投资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
一定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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