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52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中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中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 1 年;同时由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服务期限已达到五年,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文件要求,中汇将安排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
关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市场定价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6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6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 人
最近一年(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665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2,004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263 万元
上年度(2019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8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费洁,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扬,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鹏飞,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12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是在结合2020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后合并范围增加等事项,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的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117 万元(含税);
关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市场定价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中汇对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一致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符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中汇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工作;同时由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服务期限已达到五年,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文件要求,中汇将安排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在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由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服务期限已达到五年,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文件要求,中汇将安排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中汇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中汇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对公司资产情况和组织结构构成较为熟悉,能够及时、全面、客观的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审计事项的要求,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 1 年;同时由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服务期限已达到五年,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文件要求,中汇将安排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