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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埃斯顿: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0-049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31,92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840,718,816 股的 0.0395%,其中,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 268,92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20%,回购价格为 5.596 元
/股,涉及激励对象 13 人;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63,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5%,回购价格为 5.726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 2 人。

    2、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2、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3、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270 名激励对象 100 万份股票期权和 320 万股限制性股
票。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5、2017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授予权益数量与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由 17.41 元/股调整为 5.74 元/股,授予数量由 320 万股调整为 96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

    7、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100 万份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终止。


    8、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终止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9、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8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27,7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 5.74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0、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227,7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72%,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11、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8 日为授予
日,授予 36 名激励对象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2、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权
激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

    13、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因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对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221 人,共计 2,594,574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重新确认,最终确认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668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798 元/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将根据实际需回购的数量依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调整方法做相应调整;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510,766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晓军等 1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9,500 股、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因业绩考核未能达标的 5 名激励对象共
139,266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668 元/股;回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晓军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2,000 股,回购价格为 5.79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4、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510,766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16、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对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30 人,涉及 608,4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
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时,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16 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1,976,1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其中: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徐明明等 12 人,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1,716,1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 5.668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成等 5 人,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6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 5.79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7、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1,976,12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19、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对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195 人,涉及 1,603,737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此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685,343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1、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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