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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8-015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14,536,512.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

盈余公积金1,453,651.2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1,136,112.79元,

扣减本年度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合计55,158,467.00元,母公

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79,060,507.22 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10,393,225.12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7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拟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371,337.9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发展前景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

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所处阶段、行业特点、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当期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