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0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58,089,80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9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56,939,7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7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150,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0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589,8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9,7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150,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0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
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258,06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67,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2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258,058,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58,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0312%;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9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