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0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7,825.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07.05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13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