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 号)核准,公司向 10 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09,999,974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9.5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4,999,75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 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523,756.16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 00006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 280,210.18 103,052.38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根据项
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年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
目”建设。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57,207,516.41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建设内容 拟募集资金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
金额 金额
年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 1,030,523,756.16 157,207,516.41 157,207,516.41
四、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7,207,516.4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207,516.41 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7,207,516.41 元,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000916 号),认为:仙坛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仙坛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 000916 号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