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山东仙坛诸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诸城食品”)进行实缴出资,用于实施“年产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 号)核准,公司向 10 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09,999,974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9.5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4,999,75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 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523,756.16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 00006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1.2 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 280,210.18 103,052.38
二、 本次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仙坛诸城食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仙坛诸城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9 月 9 日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大道 23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寿恒
肉制品及副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加工、销售;配合饲料、
动物源性饲料、饲料添加剂加工、销售及技术推广服务;水产
品冷冻加工、销售;粮食收购、销售;种鸡繁育、家禽饲养、
经营范围 销售;餐饮服务;生物技术研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普通
货物道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比例为 85.71%;潍坊启辰新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
仙坛诸城食品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诸城食品总资产 25,271.93 万元,总负债
15,229.87 万元,净资产 10,042.06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42.06 万
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诸城食品总资产 53,340.43 万元,总负债
37,898.94 万元,净资产 15,441.50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399.44
万元。
三、本次实缴出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实缴出资方式投入诸城食品,用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次实缴出资前,诸城食品为公司持股 85.71%
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其进行实缴出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实缴出资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已在本次实缴出资的仙坛诸城食品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仙坛诸城食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 55,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仙坛诸城食品实缴出资并用于募投项
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诸城食品实缴出资以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实缴出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募投项目的仙坛诸城食品进行实缴出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仙坛诸城食品实缴出资以推动募投
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实缴出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 55,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仙坛诸城食品实缴出资并用于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对仙坛诸城食品实缴出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实缴出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对仙坛诸城食品实缴出资事项。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