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0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木林森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六)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新华,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凯民,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002136)、顺络电子(002138)、华兴源创(688001)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凯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00 万元,2022 年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
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负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其为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