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2-00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孙清焕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孙
清焕先生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