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0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冠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冠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肖燕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