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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2

富煌钢构: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物资”)分别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一)》和《采购框架合同(二)》,约定由公司分别承接烟台(含蓬莱地区)成品钢结构框架及宁波成品钢结构框架,项目合同暂定含税价款分别为1,043,021,840.00元和125,048,692.00元。

    2、本次公司和万华物资签订的上述合同总额暂定含税价款116,807.0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22年)营业收入的24.55%。若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3、本次签订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亦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近日与万华物资分别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一)》和《采购框架合同(二)》,约定由公司分别承接烟台(含蓬莱地区)成品钢结构框架及宁波成品钢结构框架,项目合同暂定含税价款分别为1,043,021,840.00元和125,048,692.00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M65754B

  法定代表人:寇光武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万华工业园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业盐、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非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防腐防火保温材料、电子产品、汽车、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招标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三年交易情况: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最近三年发生交易金额合计(不含本次)5,216.36万元(含税)

  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是上市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09.SH)的全资子公司,商业信誉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

  买方: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卖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

  (1)烟台(含蓬莱地区)成品钢结构框架

  (2)宁波成品钢结构框架

  2、项目地点:

  (1)烟台项目: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项目指定地点(包含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重庆大街 59 号以及万华蓬莱北沟镇工业园),订单中对交货地点另行约定的以订单为准。

  (2)宁波项目: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项目指定地点(包含宁波工业园),订单中对交货地点另行约定的以订单为准。


  3、供应截止期限:2025年3月31日,卖方收到订单图纸后30天开始交货45天交完。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需求时间为准。

  4、合同价款

  (1)烟台项目:合同暂估价为 1,043,021,840.00 元人民币

  (2)宁波项目:合同暂估价为 125,048,692.00 元人民币

  上述合同中价格为人民币价格,包含货物材料费、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安装指导费、13%增值税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不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双方约定可调差材料除外)、订货数量、供货周期等相关因素变化而变化。预估数量及预估总金额仅为参考,无法律约束力。
  6、付款方式:进度款结算

  (1)预付款:支付当次订单总价的 10%;

  (2)到货款:支付当次订单总价的 70%;

  (3)结算款:货到验收合格、结算文件按要求提交齐全后,根据卖方进行核算数量结合到货量取最小值为最终结算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在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货款。

  7、主要违约责任: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应向买方按以下比例支付逾期违约金:迟交第一周,支付订单总价款的 1%的违约金,以后每迟交一周,支付订单总价款的 2%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卖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仍不能解除继续履行本合同及订单的责任,超过四周仍未交货时,买方有权解除相应订单及本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同时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除违约金外,卖方还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或订单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和万华物资签订的合同总额暂定含税价款116,807.0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22年)营业收入的24.55%。若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公司与万华物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合同金额较大、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完成及收款的风险。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采购框架合同(一)(二)》。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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