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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43 深市 富煌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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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9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8-059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与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接阜阳市颍东区和至佳苑、裕丰佳苑安置区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一标段及二标段,项目签订合同金额共计790,565,000.00元。

    2、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790,565,000.00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8.10%。若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9-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号)。
    2018年12月18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内与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接阜阳市颍东区和至佳苑、裕丰佳苑安置区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一标段及二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

    发包人: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承包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和至佳苑、裕丰佳苑安置区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一标段及二标段;

    2、工程地点:安徽省阜阳市老阜口路北侧、新阜口路南侧、正口路两侧;
    3、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发改中心综合【2018】28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承包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各单体建筑、地下室(含人防)、小区配套设施(商业用房、配电用房、开闭所、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用房、门卫、幼儿园等其他用房、围墙等)、给水、排水(雨污分流)、景观绿化、道路、路灯照明、消防、燃气、智能化、共建共享、二次供水、高低压配电、三网、有线电视,地下室交通标线(满足地下室停车使用功能需求)、人防标识标牌,充电桩、停车场等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含答疑、审图修改文件等)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

    6、合同价款

    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亿玖仟零伍拾陆万伍仟元整(¥:790,565,000.00元)。具体价款内容如下:

    1)一标段合同价款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亿叁仟叁佰肆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633,419,400.00元)(含设计费)。

    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
  2)二标段合同价款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柒佰壹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157,145,600.00元)(含设计费)。

    其中: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7、项目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19个月。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8、工程进度款支付


    按月进度付款,每月25日支付一次,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的75%,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一年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支付质保金(无息)。

    9、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10、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产生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暂停施工满28(执行通用条款)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另行确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无法维修的,双方协商处理。发生该条违约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所有工程款项,不退还履约担保金。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规划振兴路东侧、规划东强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肆亿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住房中介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城市公共资源开发经营,棚户区改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8年,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未签署类似协议。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共计790,565,000.00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8.10%。若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9-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备查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