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3-80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三圣 股票代码 00274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潇
办公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云汉大道 99 号
电话 023-68239069
电子信箱 ir@cqssgf.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65,233,909.26 962,826,665.42 1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7,520,406.58 -40,738,537.48 -13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3,173,602.91 -35,750,132.27 -188.6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1,216,586.23 60,959,395.02 0.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57 -0.0943 -139.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57 -0.0943 -139.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0% -3.70% -9.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031,342,944.20 4,040,800,589.29 -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07,400,499.64 802,312,531.40 -11.8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5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潘先文 境内自然人 28.91% 124,885,543 0 冻结 124,885,543
潘呈恭 境内自然人 6.05% 26,155,611 0 冻结 26,155,611
邓涵尹 境内自然人 4.24% 18,337,716 0 质押 18,337,716
廖菁 境内自然人 0.85% 3,659,270 0
刘梦楠 境内自然人 0.81% 3,500,000 0
#李青 境内自然人 0.76% 3,500,000 0
由兆霞 境内自然人 0.70% 3,026,950 0
刘心 境内自然人 0.66% 2,846,000 0
潘先东 境内自然人 0.63% 2,700,000 0
周廷国 境内自然人 0.63% 2,700,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潘先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呈恭为潘先文之子,潘先东为潘先文之弟,周廷国为潘先文
行动的说明 之妻弟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李青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3,300,000 股。
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中国证监管会立案调查事项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52023001 号、证监立案字 0152023002 号),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立案调查。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已调查、审理终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 海外子公司税务检查事项
2023年 3月 6日,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建材有限公司收到埃塞俄比亚当地税务局检查决定通知,拟对三圣建材有限
公司补充征收 2017年至 2021年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及罚款等合计金额 642,240,101.57比尔,按照 2023年 6月 30日
汇率折算人民币 84,274,630.17 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就检查事项向属地税务申诉委员会申诉,目前尚还未收到最终判决报告,公司尚未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3. 合川采矿权事项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 17,420.00 万元向合川规划局购买名称为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牛头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批准签订《重庆市合川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在合川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承接该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自领取采矿权许可证之日 1 年内进行建设或生产,逾期未进行建设和
生产的,合川规划局可以依法无偿收回采矿权;延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超过 6 个月的,合川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吊销采矿许可证。
受公司资金紧张等影响,公司未按期建设和生产,且未如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超过 6 个月。2022 年 10 月,重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协助解决有关事宜的意见》(渝规资文〔2022〕304号),对于合川区采矿权的工作建议如下:“建议由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与三圣公司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收回采矿权、吊销采矿许可证,不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税务部门按规定催收三圣公司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滞纳金。对于破坏的土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后,企业可自行处置剩余的生态修复基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办意见:“建议同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支付而未支付采矿权出让费共计 9,000.00 万元,2023-2028 年应分期支付采矿权
出让费共计 4,936.00 万元;公司已累计支付采矿权出让费 3,484.00 万元,已累计计提滞纳金 6,995.00 万元(其中
2023 年滞纳金 739.00 万元);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解除合同、未收回采矿权及未吊销采矿许可证。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转让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