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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圣: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ST三圣: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3-23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志强先生、谢云先生、罗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李有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志强先生: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1998年任重庆新华表面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长;1998年3月至2002年5月任重庆市江北特种建材厂副厂长;2002年5月至2010 年3月任重庆市江北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4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 189,22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谢云先生:男,1972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3年7月至2009年7月历任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2年3月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方正集团重庆医药制造基地项目指挥部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OO;2012年4月至2016年6月任北大医药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6年6月加入公司,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谢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罗骥先生: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至2015年就职于北大医药重庆西南合成公司,曾任分厂厂长职务;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湖南方盛制药,任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公司关联方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1至今就职于公司,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子公司百康药业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罗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有光先生:男,1957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重庆大学材料学院副教授,主要专长于水泥、混凝土开发及工程应用、项目管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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