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2-68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公司 1106 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张洪兰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96,485,97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5.48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6,420,3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46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彭东律师和李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表决)
1.1 审议通过《选举杜东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20,37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2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71%。
杜东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审议通过《选举严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20,37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2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71%。
严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审议通过《选举张洪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20,37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2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71%。
张洪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审议未通过《选举梁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梁晶女士未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审议通过《选举翁晓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20,37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2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71%。
翁晓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审议通过《选举陈冰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20,37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2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71%。
陈冰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审议通过《选举项立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20,37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2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71%。
项立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表决)
2.1 审议通过《选举张孝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85,87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4,7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
张孝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审议通过《选举马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85,87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4,7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
马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付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85,87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4,7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
付海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表决)
3.1 审议通过《选举杨明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85,87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4,7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
杨明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选举贾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6,485,87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4,7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
贾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彭东、李聪
3、结论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