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42 人,注册会计师共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14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 4.6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
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4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0.92 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0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涉及 3 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蒯薏苡,2005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6 年,2008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或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西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6 年,202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友毅,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开始负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 98 万元;2022 年度,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确定具体报酬。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众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众华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对众华所资历资质进行核查,我们认为: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