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7 月 6 日;
2、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917.5 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65 元/份。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1 年 7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7.5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15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6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光华科技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46 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型 人数 获授股票期权数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公司目前总股
量(万份)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 3 120.00 5.92% 0.32%
其中:
杨荣政 1 40.00 1.97% 0.11%
蔡雯 1 40.00 1.97% 0.11%
杨应喜 1 40.00 1.97% 0.11%
其他核心人员 143 1,797.50 88.63% 4.80%
小计 146 1,917.50 94.55% 5.12%
预留部分 110.50 5.45% 0.30%
合计 2,028.00 100.00% 5.42%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5.65 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权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权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权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也不得递延至下一年行权,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期权可兑现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期权可兑现比例:
年度考核等级 S A B C D
卓越 优秀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期权可兑现比例 100% 100% 100% 80% 0
若个人绩效考核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申请行权;若个人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二、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期权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7 月 6 日
2、授予数量:1,917.5 万份
3、授予人数:146 人
4、行权价格:15.6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型 人数 获授股票期权数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公司目前总股
量(万份)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 3 120.00 5.92% 0.32%
其中:
杨荣政 1 40.00 1.97% 0.11%
蔡雯 1 40.00 1.97% 0.11%
杨应喜 1 40.00 1.97% 0.11%
其他核心人员 143 1,797.50 88.63% 4.80%
小计 146 1,917.50 94.55% 5.12%
预留部分